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区安全监管局以法制监督为抓手,严控行政执法各个环节,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为安全生产领域严格执法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确立法制审核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审理流程和案卷归档做了明确规定。制定《广州市番禺区镇街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实施办法》,依据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镇街委托执法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程序做了明确规定,促进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确保依法行政。
二是严抓行政处罚案件监督。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由内设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金额在5万元以上案件必须由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对存在法律适用错误、程序不合法、严重不合理等问题的案件一律打回修改,严格把控案件质量关,降低违法风险。今年,全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已超700宗,金额超1800万元。每年采用现场交叉互评的方式,对各镇街安监中队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交流经验,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案卷制作能力。通过案卷评查,各镇街对行政执法案卷质量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和查漏补缺。
三是细化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根据安监系统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对重要文书的填制作进一步细化,使执法人员对文书填制有更直观的了解,制作文书更加高效、准确。制作多类调查取证指引,提高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调查取证环节中搜集证据的完备性。
四是强化典型案例宣传教育。先后印制三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典型案例汇编》5万多册派发至企业,利用微信平台曝光、制定警示教育片、安全宣传阵地、电台播出“安全知识话你知”等途径,加强社会面宣传,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五是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质。每年3月定期举行四期全员培训,讲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委托执法工作等实务,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知识及业务能力水平。推行法制工作人员制度,各镇街安监队伍均设置法制专员,强化与区安全监管局在法制工作业务上的对接,提升镇街安监队伍法治意识。通过完善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