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广州南站的南站南路与明盛路交界一电缆管井内,3名电工在约10米深电缆井内检修时,怀疑窒息中毒。2人在井内晕倒,经120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另1人爬出井外受伤,经送往钟村医院治疗,现时神志清醒,无生命危险。据初步了解,事发现场在铁路桥底,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地块,该电缆管井属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广州供电工段管理。
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何汝诚区长、陈德俊常务副区长立即作出指示,要求全力做好救援处置工作,吸取事故教训,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区应急、公安、消防、安监、120、港华燃气公司、石壁街等单位会同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迅速到场开展救援工作,至当天中午11时55分将井内晕倒的2名人员全部救出地面,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立即召开事故现场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与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孙景付总经理达成五点共识:1.由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成立事故调查组处理此事故并报告省安监局;2.由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成立死者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妥善处理善后事宜;3.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将事故通报下属单位企业,立即停止此类作业施工,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再教育,深入排查整治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4.我区全力协助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做好相关工作;5.我区立即组织对深井深基坑等作业维护进行安全大检查,防止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