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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番禺区201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1-11 03:46:2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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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市番禺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1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4年,我区认真执行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计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收入平稳增长。2014年,全区深入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大力拓宽收入渠道,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做好土地出让收入和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收缴工作,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年度预算96.98%,同比增长8.62%。
  ——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集中财力保障民生项目和公共事业投入,用于民生和各项公共事业的支出有所提高,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额的74.90%,较上一年提高0.3个百分点。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2014年,全区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对镇(街)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取得较好进展。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本级预算完成概况。
  2014年,全区公共财政可支配财力为111.01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8.4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2.59亿元,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96.98%和81.01%,同比分别增长8.62%和5.70%;全区政府性基金可支配财力为101.89亿元,基金预算支出60.90亿元,年终滚存结余40.98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2.1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7亿元,年终结余1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82.63%和41.67%,分别下降12.93%和增长248.76%(国有资本增收主要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
  (二)政府性债务情况和财政对外借款情况。
  2014年末,全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70.75亿元,政府性债务率为75.10%,同比下降3.31%;财政对外借款28.84亿元,比年初减少6.99亿元。
  (三)本级预算执行合法性情况。
  审计情况反映,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活动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均实现了零增长,区直各部门“三公”经费支出为年初预算的84.83%,同比下降22.63%,全区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信息按要求予以公开。
  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 2014年部分年初预算未落实到具体部门,编制不够细化,预算预留增人增资经费3亿元和“财政预留”预算调整追减2亿元,没有详实的计算依据说明。
  2.财政暂付款清理和财政存量资金压缩力度未达要求。2014年末,财政暂付款余额同比压缩1.76%,财政存量资金同比增加1.79 %,均未达到上级要求。
  3.审计抽查3个预算绩效评审项目中,“园区企业房租补贴”项目的申请、安排及追加金额与专家评审建议金额均存在较大差异。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区国资局、区人民法院和市桥街道办事处3个单位2014预算执行情况结果显示,预算执行总体较好,“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比上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审计同时发现:
  (一)区国资局存在:车辆报废收入和所监管公司的清算余款共201.70万元未及时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以辅助记录形式反映代区政府对企业增、注资及管理资产的情况,系统性、及时性、清晰度有待完善。
  (二)市桥街道办事处存在:代收款项1479.46万元核算有误、往来款103.73万元清理不及时,预算项目调整幅度过大(调整预算资金总额5432万元,调整项目82项,分别为预算的46%和69%)。
  (三)区人民法院存在:报废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进行账务核算,部分房屋建筑物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
  三、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对化龙镇和石基镇2014年度财政决算的审计显示,两镇能够依法组织收入和安排支出,程序规范,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内控制度较健全,“三公”经费支出同比有不同程度下降。审计发现两镇存有违规使用信访奖励金(石基镇4.4万元,化龙镇10万元)、石基镇违规发放会议费0.98万元、化龙镇往来款354万元长期挂帐未及时清理和石基镇少列资产13.21万元等问题。
  四、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情况
  对番禺日报社、区工商职业技术学校、西片教育指导中心、区中医院和洛浦医院5个单位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审计同时发现:
  (一)番禺日报社存在:违规发放会议费1.32万元、违规划拨零余额账户资金1.23万元、无依规采用财政直接支付513.85万元、少列无形资产34.89万元、未及时按规定办理资产交接手续,以及部分原始凭证和科目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二)区工商职业技术学校存在:学杂费、住宿费共132万元没有按规定直接缴入区财政专户,个别科目账表数据不一致,没有依规为5名编外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及应退教材资料费46万元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三)西片教育指导中心存在:违规发放补贴0.84万元、提前列支下一年度编外人员工资费用2.85万元、没有依规为4名编外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及决算报表与财务报表不一致等问题。
  (四)区中医院存在:少反映当年收入21.94万元、票据作废手续不完善等问题。
  (五)在洛浦医院专项审计调查中,通过对洛浦医院从筹备阶段到运营1年多时间收入和成本的构成及影响经营因素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分析相关原因,为区政府核定洛浦医院亏损补贴资金提供决策依据。
  五、工程审计
  对东兴北路工程项目和我区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个项目审计结果表明:。
  东兴北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体系基本符合项目质量控制要求,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住房保障政策要求,推进相关工作,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成效。但审计发现,东兴北路项目存在未办妥概算报批手续、未完善设计图纸的情况下,先行招标、施工和因征地拆迁遗留问题该路右转接番禺大道匝道口处只能单向通车及道路移交后的使用状况欠佳等问题;部分保障房存在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问题;两个项目均未办妥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问题。
  六、专项资金审计
  (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资金审计反映,区救助站能依法实施救助,收支基本合规。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有:2013年度,未经财政部门批准动用上年结余和调整项目支出共60.70万元,虚列支出3.8万元,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划拨资金至基本账户64.08万元,违规发放个人交通补贴0.94万元,部分受助人员费用共22.84万元没有取得合法的票据,内部制度中对于出差护送受助人员差旅补助等规定与相关法规不符,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发票填写不规范、附件不够清晰。
  (二)街(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专项资金审计结果显示,该专项资金通过家庭综合服务的平台,强化了政府服务功能,发挥了社会组织服务社区、满足社区居民需要方面的作用。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情况有:购买服务经费拨付滞后,合同期内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人员配备数量达到合同要求的月份为71.07%,人员费用支出占购买服务经费规定指导比例60%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有11个,部分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和服务机构存在用项目资金购置固定资产、费用报销凭据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况。
  (三)污水处理费审计结果表明,番禺污水公司能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污水工程建设,保障各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污水处理费收支基本符合相关规定。
  七、企业审计情况
  对番禺区水务公司、香港番发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的结果表明,两家公司财务管理手续较完备,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执行有效。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经按照法律法规作出审计处理,并出具相关审计文书。
  八、审计整改情况
  2014年,按照审计职责和区政府的要求,我区以审计整改为抓手,将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规范化、常态化,将审计整改跟踪回访等制度落实到位,坚持揭露问题和查处问题与促进整改、完善制度、推动改革结合,切实提高了审计整改质量和效果。
  各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努力抓好以下4项工作:一是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执行审计决定;二是虚心接受审计建议,对审计提出的44条建议,全部采纳,采纳率达100%;三是统筹协调克服困难,推进整改工作;四是主管部门积极协助整改。
  九、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严格预算约束,严肃财经法纪。
  从审计情况来看,一些单位和个人对财经法纪的意识还不够强。我区将细化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纪律;严格国库支付管理制度;严格政府采购及工程管理;加强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等基础工作,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二)盘活资源,提高财政管理绩效。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缩减力度和财政借垫资金及往来款的清理力度,切实消化和压缩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进一步统筹盘活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深化财政绩效管理,提高绩效评估质量,加强绩效评估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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