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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番禺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12-10 08:22: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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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市番禺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我区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2018年,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支持审计部门揭露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揭示重大风险隐患和结构性矛盾,反映体制机制问题。2017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完成项目包括了番禺区审计局自行实施的项目和市审计局统一组织涉及我区的异地交叉审计项目,共18个。审计资金总额936.07亿元,审计查出问题总额10.34亿元,其中:违规金额1453.7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0.19亿元,应上缴财政1453.70万元,应调账金额3223.36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36个,提出审计建议42条。审计工作在促进政策落实、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和反腐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促进了本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我区2017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各部门认真执行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预算,从审计情况来看,201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92.47亿元,总支出182.31亿,年终结余10.16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93.44亿元,总支出174.63亿元,年终结余18.81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4亿元,总支出4亿元,年终结余10万元;财政专户总收入10.20亿元,总支出3.50亿元,年终结余6.70亿元。

——加大收入征管力度,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7年,我区继续加强税源培植,依法综合治税,统筹财政资源。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支持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17年区政府着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开展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刚性支出,并大力支持教育、社会保障、民生等方面的发展。

——强化监督管理,保障财政资金效益。2017年,区政府加大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财政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管理力度;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和债务资金形成资产的管理;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努力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2016年度审计反映的问题,区政府持续加大组织整改的工作力度,加强统筹督促协调;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普遍予以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整改工作,具体包括:一是完善规章制度二是规范预算管理;三是落实清缴清理;四是完善资产核算;五是规范管理经济行为等。201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整改完成率92.98%,提出审计建议采纳率为100%。

一、区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财政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基本完成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年度预算计划的102.04%,同比增长25.2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年度预算计划的92.72%,同比增长8.4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年度预算计划的152.39%,增长111.2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年度预算计划的99.09%,同比增长103.37%。区本级决算草案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番禺区2017年度本级财政决算情况。审计发现问题如下:

(一)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2017年,由于年初预算不准确、二次分配、上级追加等原因,当年预算调整项目多,指标大,致使在第二次调整预算后安排项目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标调增率超过50%的项目合计达2 484个,占总项目数的45.90%,共调整指标13.98亿元,是调剂项目年初预算总额的7.75倍;指标调减率超过50%的项目合计271个,占总项目数5.01%,共调减指标3.19亿元,占调剂项目年初预算总额的79.88%。

(二)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预算执行率低于50%的项目共2 968个,其中1 897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零。

(三)在预备费中超范围列支日常项目支出共3 287万元,包括:社区就业服务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工补贴、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费等

(四)主权基金项目注册资本金1亿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1个投资单位的注资1亿元等股权投资,区财政局未在总预算会计账中核算。

(五)2017年初,区财政局地方财政专户17个,有11个经核准保留,余下6个未经核准保留的专户超过了“2016年底前须撤销”的规定时限,其中2017年撤销的有4个,2018年5月撤销的有2个。

(六 2017年区财政动用当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6亿元补充当年预算资金的不足,不规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七)多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2242万元,同时,这两项统筹资金未及时足额上缴中央和省财政共789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4个部门预算执行和4个部门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其中2个部门结合审计,因此共涉及6个部门),共延伸审计下属单位 2个,涉及资金总额27.04亿元。其中本部26.84亿元,所属单位0.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部门能够依法编制预算,能够按要求公开预算,预算执行活动基本遵守了相关财经法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或财政收支情况。上述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或情况:

(一)预算管理方面

1.预算编制方面。2个部门个别费用没有编排预算,涉及金额20.43万元,超预算使用资金并少反映当年支出1.69万元。

2.预算执行方面。1个部门在征地拆迁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非项目范围的费用14.59万元。1个部门对下拨给帮扶某镇中小学专项资金缺乏有效的监管,造成资金沉淀,涉及金额31.63万元。

3. 预算调整方面。1部门预算调整幅度较大,预算调整项目有187个,涉及金额28.92亿元。

(二)资产管理方面

1.往来款项方面。3个部门往来款项挂账超3年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150.28万元。

2.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方面

1)资产的账务处理不及时。2个部门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268.29万元1个部门对出售的公房(价值18.01万元)没有及时销账

2)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不规范。2个部门没有定期盘点固定资产;1个部门没有用卡片管理固定资产;1个部门出借或调拨资产没有依规办理手续;1个部门领用固定资产没有办理签收手续;1个部门存量土地管理资料不够完整;1个部门调拨到各学校的资产核算和管理不够规范1个部门未及时处理损坏的办公设备,涉及金额111.47万元(原值)。

3)租金未及时收取。1个部门对应收取的物业租金192.44万元未及时收取。

3.资金管理方面。3个部门超标准使用现金,部分支出既没有转账、也没有用公务卡结算。 

(三)执行政策方面

1.执行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政策方面。1个部门有9.88万元印刷服务没有实施政府采购;1个部门41个地块出租未按规定公开招租,涉及金额10 890.52万元,存量土地维护费项目未公开招标,涉及金额477.47万元。

2.执行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政策方面。1个部门使用未报备的轻型普通货车1台、借用某行业协会小汽车2台,没有及时整改,个别科级干部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1个部门短期租用车辆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涉及费用4.98万元。

3.执行结余资金清理政策方面。4个部门专项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755.76万元。 

4.执行其他政策方面。2个部门没有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1个部门违规列支参观学习费4.75万元1部门超标准列支培训费5.86万元,未及时办妥留用地手续而支付逾期经济补助费893.06万元,非税收入417.77万元未能及时上缴财政。1个部门未按规定为1名工作人员缴存公积金;1个部门多归垫住房公积金资金27.40万元。

 (四)会计基础工作方面

1.2个部门会议费、培训费支出的原始凭证不完整,欠批准文件参会人员签到表。

2.2个部门在往来科目核算部分款项收支余情况,涉及金额792.35万元。

3.1个部门没有建立接受捐赠资产的管理制度,捐赠票据使用不规范;提前列支不属于当年的费用2.04万元决算报表与账面个别数据不符

4.1个部门填报决算报表时,差旅费和培训费填报错误,导致账表不符。

三、重大政策跟踪落实审计情况

2018年,根据省市审计机关的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年度项目计划跟踪审计全区及各职能部门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至第三季度末,4个审计项目涉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其中:区本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项目1个,部门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3个。上述审计项目共抽审5个单位,抽审资金总量194亿。审计发现问题6个,涉及金额767万元,其中:涉及落实财政资金盘活政策问题5个,重点资金使用问题1个,这些问题均分别在本报告相关内容中予以反映。

四、民生审计情况

2个单位2016年财务收支、1个单位2017年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一)资产管理方面

1.现金管理方面。1个单位报账员使用个人微信号收取租金,公款私存,涉及金额4.79万元;现金收取租金30万元且没有及时送存银行及登记现金日记账;现金账实不符,盘盈1.04万元;

2.资产处理方面。1个单位出租物业未经区财政局审批、未按规定程序委托服务机构公开招租,擅自变更物业出租合同期限;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自行报废处置汽车2台,1个单位报废固定资产审批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123.97万元;在用垃圾车13台由区的主管部门购买,资产划拨手续未完善。

(二)执行政策方面。2个单位租金或报废车辆收入未及时收取,涉及金额44.10万元,1个单位违规拆分停车场建设工程,涉及金额56.32万元。

(三)会计基础工作方面1个单位受赠实物未按规定向捐赠方开具相关的捐赠票据,涉及金额712.65万元;2个单位的资产(含受赠实物资产、场地等)未及时登记入账;1个单位大楼基础设施维护费科目使用不当,涉及金额81万元;1个单位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与台账记录不符,差额为120.40万元。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1家区属国有企业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及其2008年至2017年的财务收支情况结合审计、对1家区属国有企业2017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两家公司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较规范,财务手续较完备,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审计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或财务收支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执行有效。审计发现1家区属国有企业存在超限额使用现金及大额支出欠缺支出清单、附件资料不够完整的问题,涉及金额分别为9.15万元和86.83万元。

六、镇街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我区2个镇(街)进行审计,问题如下:

1.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1个镇(街)未按规定编制预决算,预算执行、预决算信息公开不规范;1个镇(街)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19.66万元。

2.国有资产管理方面。2个镇(街)国有资产管理存在未登记固定资产账,也未将固定资产录入资产管理系统等问题,涉及金额214.59万元。

3.政府投资和政府采购方面。1个镇(街)工程建设存在进度慢、未及时竣工验收、未经审批增加工程量、项目超概算等。

4. “三公经费”管理方面。2个镇(街)存在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74.66万元。

对本报告反映除第六点以外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截至8月底止,已移送案件或线索6 件,涉及金额1767.74万元。下一步,区政府将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健全预算制度。一是按照预算法要求,不断提高预决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二是进一步规范预算收支管理,强化预算约束,确保非税收入管理执行到位。三是保证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有效性,提升预算执行效果。四是加大对下级财政和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监督力度,促进下级财政和基层单位的规范管理。

二)不断完善体系,保障经济运行规范有序。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管理,持续加强财政风险防范监控,及时堵塞风险漏洞;继续加大力度推动国家、省、市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资安全、完整和提质增效

(三)加强监管,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继续督促清理盘活财政资金存量,避免资金闲置;进一步加大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力度,健全支出绩效评价及反馈纠偏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更大的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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