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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番禺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番禺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10-14 10:49:0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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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广州市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一年来,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经济监督定位,紧扣“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建设,围绕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大民生保障和重大风险防范等方面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切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并加强审计重大事项情况报告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要求,及时揭示并报告了高质量发展中的问题矛盾和风险隐患,有力保证番禺区发展质量稳步提升。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稳中求进、难中求成,为保障中心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2023年度,区财政部门能强化预算约束,坚持节用裕民,从严从紧用好财政资金,严控一般性支出,督促各单位落实好过“紧日子”的要求,把资金用在刀刃上,以确保足额安排“三保”支出,2023年度“三保”支出684044.72万元。

  ——全面强化资金保障,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2023年度,番禺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分别同比增长7.76%和21.14%,能保障重点支出,足额有序偿付2023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务,政府债务风险处于绿色等级,政府债务风险得到进一步防范化解。

  ——加强审计成果运用,整改成效不断提升。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番禺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持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截至2024年6月底,《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完成整改率为98.26%,其中,已上缴财政资金1758.89万元,调账8288.73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606.49万元,完善制度8项,尚有2个问题需持续推进整改,包括区财政暂付性挂账款清理和1宗违法用地整改,前者需要根据全区财力情况进行消化,后者正在完善用地手续中,所需时间较长。

  一、区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区本级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区级部门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382033万元,总支出2282360万元,年终结余99673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752771万元,总支出1739226万元,年终结余13545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14378万元,总支出14378万元,年终无结余;全区财政专户总收入15130万元,总支出11727万元,年终结余3403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度番禺区财政收支基本真实规范,当年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活动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合理,债券资金使用基本规范。审计发现问题如下:

  1.对预算支出监管不到位,部分单位基本户结余资金中滞留以拨代支资金15.47万元。

  2.未完成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主要是2018年前形成的财政暂付性款项挂账未完成清理、2018年后超预算拨款形成的新增暂付性挂账尚未完成消化。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4个区级预算单位的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在5个街道和部门的常规审计中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度各有关单位预算执行总体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不够到位,包括:个别单位征地拆迁工作经费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未严格按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涉及5个单位,金额共264.34万元。

  2.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包括: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核算差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不规范、未对政府采购业务中不相容岗位职责予以分离,经办人与验收人均为同一人、部分原始凭证不完整、费用支出审批不严、未依规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并办理价款结算、未登记现金日记账,涉及11个单位,金额共1007.74万元。

  3.资金管理不规范,包括:未按规定保管印鉴,货币资金管理存在漏洞、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多计缴住房公积金,涉及4个单位,金额共176.50万元。

  4.内部控制不完善,包括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如未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未将公务接待费和因公出国(境)费相关要求内化为单位内部的管理制度、两项制度规定同类事项集体决策的开支额度不一致而未及时修订、财务岗位职责不完善,内部制度欠缺会计人员监督出纳人员办理银行对账等内容;未经局务会议和党组会议讨论决策支付某建设项目进度款和大额差旅费;未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涉及5个单位,金额共418.85万元。

  5.其他,包括:违规发放劳保用品、未严格依规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在定点以外加油站加油、擅自减免合作方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和未采取有效措施追收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涉及2个单位,金额共633.87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对番禺区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推进落实情况、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番禺区地方公路维护管养情况等进行了审计调查,并在常规审计项目中关注农业农村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番禺区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推进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22年番禺区十件民生实事涵盖教育、交通、水务等领域,本次审计调查重点关注项目完成情况、资金投入情况和项目成效等。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番禺区政府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引导带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见效,各单位基本能按上级和番禺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基本做到履职尽责加快民生实事项目推进。

  (二)番禺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23年度,对番禺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1年至2023年6月,番禺区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制造业当家”工作机制、推动番禺区“十四五”规划出台落地。但审计发现存在未及时组织拨付投资奖励的问题,涉及金额2943万元。

  (三)2021年至2022年番禺区地方公路维护管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番禺区地方公路维护管养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关注番禺区贯彻执行深化道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相关政策,以及道路维护管养资金、项目建设和成效。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基本能按要求维修管养区本级地方公路和城市道路。审计发现问题如下:

  1.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在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时未兼顾其公路与市政路管养两方面职能,欠缺规范市政道路管养业务的制度。

  2.未开展市政道路专业定期检测评价工作,制定的养护工程计划依据不规范。

  (四)农业农村相关政策措施审计情况

  在常规审计中关注广州市番禺区名优现代渔业产业园、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淡水鱼室外智慧养殖项目和智慧渔港系统建设项目的推进管理情况。审计发现问题如下:

  1.项目管理方面,2个项目在未达到验收条件的情况下仍通过验收、1个项目建设合同管理不规范,该建设项目的合同、招投标文件和初验文档只规定最终验收条件,未明确初验标准和条件;项目承建单位提交作为合同执行要件的《项目需求说明书》比合同约定时间超期100个工作日。

  2.资金管理方面,1个项目补助资金支付滞后,涉及金额    6000万元、1个项目大额资金支出未经局务会议和党组会议讨论决策、1个项目未制定项目的财务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3.绩效管理方面,1个项目未有效督促合作方完成项目绩效目标、1个项目未按方案时限完成项目。

  三、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在2020年至2022年番禺区工业用地出让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4个区级预算单位的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以及7个街道、部门和企业的常规审计项目中,重点审查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资产审计情况

  1.资产管理不规范,包括:未将个别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未及时处理盘盈或盘亏的固定资产、未及时更新内部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部分固定资产未贴标签。

  2.资产使用和处置不规范,包括:未及时办理已移交物业的产权变更手续、交换资产手续不完善、未及时报废资产、未在账上核销已报废资产。

  (二)公有企业资产审计情况

  主要是物业资产管理不规范,包括:未及时依规处理被外单位无偿使用的物业、未按规定上报审批物业出租事项、未将个别物业资产登记入账。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2020年至2022年番禺区工业用地出让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围绕土地出让前受让主体资格和准入条件审核及出让后项目落地监管两条主线,调查了解番禺区工业用地出让工作各环节情况,并在常规审计项目中关注高标准农田等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审计发现问题如下:

  1.未落实好工业用地出让使用相关工作,包括:未牵头组织开竣工阶段的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工作、未及时完成部分工业用地的通电工作、未对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部分出让地块取得施工许可证时间晚于约定动工时间,部分地块已达约定竣工时间但尚未竣工,且未开展违约责任甄别工作。

  2.未落实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工作,包括:个别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未达到耕地质量考核要求被扣分、未按规定开展耕地质量专项调查评价、高标准农田建设合同和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

  3.未落实好相关职责,包括:代管土地被无偿占用作停车用或硬底化修葺有墙体。

  四、企业审计情况

  对4家区属国企进行了审计,并在部门和街道审计中延伸审计其下属企业或代管企业,审计结果表明,相关企业的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基本真实合规,企业经营和财务运行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除本报告“公有企业资产审计情况”部分反映的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外,审计还发现被审计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建立或未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包括:未建立代建业务、承租停车场业务等重要业务的内控制度、未及时备案修订后的薪酬制度、未制定对参股公司的投资管理制度、对重大诉讼事项未严格执行区国资局有关报备规定、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按内部制度规定经集团总部党委会议前置研究、未按内部规定登记公车管理记录。

  (二)货币资金管理不规范,包括:管理支票不规范、未按规定登记现金日记账、未按规定保管印鉴。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包括:少确认收入,涉及金额63.38万元、核算增资款不规范、未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未按权责发生制核算个别收入或成本费用,涉及金额344.80万元、未计提相关资产的折旧,涉及金额65.85万元、费用报销管理不规范,欠缺审批表或审批表填写不完整。

  (四)其他,包括:未经全面、充分的前期可行性研究论证出资组建公司,在经营运作过程中疏于监管,导致国有资产损失、未有效监控销售合同履行,部分销售合同购货方逾期提货、未有效分离销售业务中不相容职务、签订个别物业出租合同与成交确认书不一致。

  五、公共投资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2023年度,对石楼人民医院扩建住院楼工程、番禺区原沙湾镇涌边涌整治工程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对2023年番禺区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推进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同时,在常规审计中关注被审计单位公共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如下:

  (一)项目投资控制不严,包括:未按规定办理概预算评审;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资金沉淀风险,涉及金额4371.97万元;未按规定据实准确填报投资完成数据;建设单位审核把关不到位,如招标工程量清单未按设计文件编制导致工程造价差异,送审结算资料与实际不相符,多计260.20万元;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未严格核实工程量,财政评审机构未据实评审,多计22.65万元、少计0.62万元;建设单位未有效督促施工及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实支付装修工程进度款,多计33.14万元。

  (二)施工质量控制不规范,包括:对材料质量控制不规范,如施工单位代换建筑材料未报审批、材料未经检验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未按规范送检钢筋,监理单位先行审批未经检测合格材料进场使用;未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进行试验桩检测;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涉及金额159.82万元;对于上述部分事项,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监管履职不到位、财政评审机构未据实评审或审核把关不严,涉及金额49.25万元。

  (三)未依规执行基建程序,包括:招标程序不规范、未获得施工许可先行施工、没有按规定办理工程变更手续、未完全履行工艺调整和投资额变动的报批程序、未办理竣工联合验收。

  (四)管理不到位,包括:区重点投资项目前期项目转化为建设项目占比较低、未按期交付土地,个别项目延期动工、前期项目总体推进缓慢、部分新开工项目未能按期开工、部分新开工项目因资金不足和建设管理不完善停工、部分续建(竣工)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部分政府投资竣工项目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延期天数较长、个别项目专项审批过期后未及时申请延期、未及时督促代建单位完善工程延期管理、未落实项目统筹和协调职责。

  (五)合同管理不规范,包括:未有效督促施工及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装修工程材料品牌替换手续、未能有效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投保、未能有效督促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巡查工地。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加强财政风险管控,科学合理评估现有财力,加大对风险隐患的识别、预警和处置力度,对重大风险进行动态监控,积极消化历史挂账;优化支出结构,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先保障番禺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任务,推动重大政策生效、重点项目落地;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压实部门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督促其依规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防止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未纳入预算,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督促加快预算资金使用进度和结余资金及时上缴,盘活财政资源,杜绝无预算、超预算、超范围支出或虚列支出;做实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全过程绩效监控,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健全预算绩效通报制度,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二)落实好国有资产监管,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规范行政、事业、群团等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督促严格执行,优化资产配置,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定期清查盘点资产,依规核算,杜绝资产游离于账外,真实反映资产状况,规范资产处置,解决资产闲置浪费、低效运转等问题;健全国有企业运行监管机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投资管理,保障国有资本投资者权益;落实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和工业用地出让使用监管;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落实建设单位投资控制主体责任,加强投资控制,加大对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履约监督力度,确保新建成国有资产的质量,降低其后续维护管养成本费用。

  (三)加强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进一步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公安、检察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实现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形成监督合力;坚持闭环管控,构建基于“审计查出问题清单”的全链条整改管理机制,压实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促进立行立改问题按时整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问题按计划推进,提升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质效,全力做好审计整改的“下半篇文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本报告反映的2023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番禺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整改类型进行整改,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或告知纪检监察等部门。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加强跟踪督导,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面的整改情况。

  下阶段,番禺区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以高质量审计助推番禺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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