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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番禺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14 11:20:0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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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房屋租赁和安全管理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建〔2021〕91号,附件1)要求,现调整收回2021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民工程补助资金92,787,894.10元。

该项资金已列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及预算管理等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财政资金效用,加快预算执行,确保年内形成支出,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请在每笔资金支出后及时填写《支付导入模板》(附件3),于当天报送给区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

    附件1: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doc

          附件2: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资金调整下达情况表.xlsx

          附件3:支付导入模板.xls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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