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和省、市有关财政信息公开的规定, 昨天,我区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各职能部门、镇街网站上向社会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
本次预算公开再出新举措:一是进一步扩大公开主体,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的所有部门预算信息都向社会公开,实现了区直部门,党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其他部门以及各镇街(均含下属单位)全覆盖;二是首次晒出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自觉强化采购预算约束,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三是首次公开项目绩效预算评审目标,加强绩效管理,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我区在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中严格控制行政成本,继续减少“三公”经费、会议费支出规模。2015年我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三公”经费合计8625.47万元,比2014年预算下降 17.31%。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279.2万元,比2014年预算上升3.97%(比上年增加10.67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任务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102.86万元, 比2014年预算下降9.8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653.5万元,下降25.3%;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6449.36万元,下降7.88%);公务接待费预算1243.41万元,比2014年预算下降45.64%。另外,2015年我区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会议费支出1466.28万元,比2014年预算下降47.99%。
通过本次预算信息公开,我区进一步推进了部门预算公开的全面化、规范化。下一步,我区将严格落实新《预算法》,做好预算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