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财政局多措并举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建立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全过程监督机制,有效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加强事前审核,前移监管关口。一是做好项目前期审核工作。严格审核采购单位的采购申请,看其立项的理由、依据、数据是否真实、充分、准确,并及时将批准的采购方式下达到代理机构实施采购。二是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核。项目负责人将工作重心从现场监管转移到对招标文件的事前审核上,及时向采购人指出招标文件存在的问题,规范招标文件监管。
(二)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工作。严格按采购信息公告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和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网站上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
(三)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近两年我区各镇街全面推开家庭综合服务工作,该项目是一项新开展的社会购买服务项目,涉及面广且具延续性,财政资金投入量大。为促进该项目采购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区财政局牵头与区民政局共同制定了全区家庭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的专项检查计划,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四)依法处理投诉案件。上半年办结了3宗投诉案件,对供应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行为给予了严肃处理,处以罚款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依法处理投诉案件,规范了我区政府采购市场的秩序,为我区提供了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