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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财政局规范授权支付业务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07-17 16: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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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番禺区财政局国库支付分局于6月26日印发了《关于规范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业务管理的通知》(番财〔2013〕28号),进一步规范各单位的授权支付业务。通知明确,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违规归垫或划拨资金的,将给予以下处理:

  (一)对预算单位的处理:一是向预算单位发出警告信。二是预算单位将违规资金全部退回财政,收缴预算指标。三是在支付系统上对违规单位和财务经办人员的名单进行通报。

  (二)对代理银行的处理:向相关代理银行发出警告信。若一年内发出警告信累计达三次的,或者合同期内发出警告信累计达五次的,将取消其授权支付业务代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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