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减轻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负担,番禺区提供财政补助,为中等职业学校(含公办、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补助时间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标准为2009学年生均每年2000元,2010学年起补助标准提高到生均每年2500元。对2009学年、2010学年秋季学期已交学费的免学费学生,由各学校按规定及时退费。为落实上述补助政策,区财政2011年安排了专项资金8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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