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和区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精神,番禺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基建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切实规范基建项目资金管理。对手续不齐、申报资料不完备的基建项目资料不予以拨款;对超规模或超合同价的基建项目,指引其到建设单位办理调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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