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财政专项信息

落实“农家书屋”建设补贴资金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07-30 02:08:47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要求,今年区财政安排“农家书屋设备维护费”218万元,此资金主要用于“农家书屋”相关设备维护,为“农家书屋”的发展壮大提供资金保障。

农家书屋”作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提高农民自身素质的重要文化平台。区财政局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农家书屋”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此项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及时安排。根据有关要求,做好“农家书屋”财政补贴的审核和拨付工作。二是积极协调,加强监督。切实安排“农家书屋”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加强与各镇、街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做好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保证补贴资金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新农村文化建设和保障农民群众基本的文化权益。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