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省财政厅和物价局关于减免缓征部分企业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精神,区财政将对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减免缓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防控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次减免缓征优惠政策从2012年7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主要对象包括四类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外经贸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省级产业转移园区的企业。此次出台的收费优惠政策与国家和省已出台的各有关收费优惠政策合并执行,如收费优惠项目重叠,按合并后最优惠政策执行。
为全面有序落实此项工作,区财政局一是认真开展,积极协调。迅速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协调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减免缓征工作,并对四类企业进行登记备案。二是统筹安排,广泛宣传。全面统筹安排相关部门的经费预算,确保各执收部门不会因减免缓征收费而影响正常工作。同时,通过网络等方式及时发布最新信息,让企业深入了解此次减免缓征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