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城管委会,广州南站地区管委会,汽车城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 号,以下简称《通知》),开展我区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现将《广州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区各级采购人须于2021 年3 月15 日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各类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清理和取缔工作。请我区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并汇总本部门自查和清理情况,于2021年3月12日前报送至我局(采购办)。
二、我局将于2021年3月15日至3月20日根据我区采购人自查和清理情况以及举报线索,重点选取财务审计、造价咨询、资产评估等方面的采购项目开展核查,对核查发现采购人存在漏报瞒报、清理不到位等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三、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区各级采购人违规设置的各类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进行举报。财政部举报邮箱:mofhkx@126.com;省财政厅举报邮箱:czt_cgjgc@gd.gov.cn;市财政局举报邮箱: gzzfcg@gz.gov.cn ; 区财政局举报邮箱:pyczzhongyu@gz.gov.cn。
广州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pdf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21 年3 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