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关于转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番禺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8-05 16:18:29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区教育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教〔2020〕197号),现将2021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456,400.00元转下达给你单位。该资金列2021年“20502 普通教育”相关项。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财政资金效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的通知.doc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2183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