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的通知》(穗财教〔2021〕37号),现将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3,928,650.00元转下达给你单位。该资金列2021年度“2050701 特殊学校教育”功能分类科目。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财政资金效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的通知.doc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