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提前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教〔2021〕180号,附件1),现将2022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435,050元转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于2022年1月22日前将上述细化分配方案报我局,一并明确政府及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及区本级绩效目标。
二、此项资金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省级对应安排资金,同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请落实项目管理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前谋划,做好直达资金支出计划,在每笔资金支出后及时填写《支付导入模板》(附件2),于支付当天提交给区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
三、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1〕262号文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以及粤财预函〔2021〕1号、财办〔2020〕29号、财监〔2020〕13号文等有关中央直达资金的管理规定和要求,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密切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清算及提前下达2022年中职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的通知.doc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