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番禺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29 15:00:20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区教育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教〔2022〕151号,附件1),现将2023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453,250元转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支出列“20502 普通教育”相关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于2023年1月30日前将上述细化分配方案报我局,一并明确政府及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及区本级绩效目标。

  二、上述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请落实项目管理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前谋划,做好直达资金支出计划,在每笔资金支出后及时填写《支付导入模板》(附件2),于支付当天提交给区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

  三、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2〕204号文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以及粤财预函〔2021〕1号、财办〔2020〕29号、财监〔2020〕13号文等有关中央直达资金的管理规定和要求,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密切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附件1: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的通知.doc

  附件2:支付导入模板.xls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9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继续访问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