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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关于打赢2016年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对口派潭镇扶贫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1-08 02:47:5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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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打赢我市2016年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攻坚战工作方案》(穗办电〔2016〕31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精神,坚决打赢2016年我区对口帮扶派潭镇扶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并根据《广州市番禺区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番办发〔2013〕27号)的工作要求,以及对口帮扶派潭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脱贫目标。到2016年底,我区对口帮扶派潭镇的11条相对贫困村402976名贫困人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达到1万元以上,村集体经济收入基本达到30万元以上。

(二)工作机制。实行“区负总责、部门联动、镇街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

二、任务分配与帮扶对象

(一)任务分配。市维持原结对帮扶关系不变,我区继续对口帮扶增城区派潭镇。我区有帮扶任务的11个镇街按照(番办发〔2013〕27号)文既定安排,继续做好定点帮扶。

(二)帮扶对象。锁定现行标准下的派潭镇11条相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包括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为帮扶对象,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教育支持、医疗救助以及社保政策兜底等措施实现脱贫。

三、目标任务

(一)督查验收时间安排。

2016年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攻坚战时间期限按《工作方案》规定的10月31日为工作收尾时间,12月1日到12月31日为督查验收时间。

(二)帮扶派潭镇发展目标。

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镇容镇貌和人居环境,提升新型城镇公共服务功能和宜居水平,切实推动派潭镇经济社会发展

(三)贫困村脱贫任务。

通过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农业基地,打造规模化、产业化“造血”项目等帮扶,确保派潭镇11条相对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基本达到30万元以上。

(四)贫困户脱贫任务。

1.属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开展生产经营、产业扶持、转移就业等造血型脱贫帮扶措施,确保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达到1万元以上目标。

2.属于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转移就业等帮扶脱贫的家庭,按照2016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840元每人每月,由贫困户所在地政府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脱贫。

四、主要脱贫措施

(一)确保帮扶资金投入。继续按照番办发〔2013〕27号文的资金保障措施确保帮扶资金投入到位,全区2016年投入到每条相对贫困村50万元“双到”帮扶资金,由各镇街根据帮扶项目铺排进行统筹,并加强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率。

(二)实施项目建设扶贫。继续完善和加快推进已确定的涉及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和卫生等各方面的14个帮扶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已完工项目手续,重点是加快推进未完工项目建设,确保工程按期完工,提升贫困地区公共基础服务功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三)促进集体经济发展脱贫。科学规划产业发展布局,引导贫困村因地制宜分类发展,实行“一村一策”,进一步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大力培育资源开发型、服务创收型、入股分红型、物业出租型项目,壮大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积极发展旅游、商业、文化、休闲、生态等特色经济,争取每条村形成一至两个主导产业,促进村集体经济稳定发展。

(四)推动特色产业发展脱贫立足相对贫困地区的区位优势和特色资源,加大整合力度,以市场为导向,组织开展扶贫项目推介会,积极引进企业发展种养业。加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与市场对接力度,着力做好与专业批发市场和超市对接,开设扶贫产品专区和专柜。实施“一村一品”“一村一业”错位互补、协同发展思路,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加快构建集约化家庭经营与产业化合作经营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制,强化利益联结机制。加强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培育,采取“公司+基地+技术+贫困户”的捆绑脱贫帮扶模式,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农业生产脱贫。

(五)开展帮扶就业脱贫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大就业和劳务输出培训投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贫困户介绍或安排就业岗位,引导就近就地创业就业,增加经济收入来源。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扶贫企业、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招收贫困家庭子女,有劳动能力有条件的贫困家庭至少输出一个劳动力通过劳动力转移实现脱贫

(六)加大教育投入脱贫。加快公共教育资源向相对贫困地区倾斜,全面实施城乡学校结对帮扶计划,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水平。大力增加教育投入,通过设立教育基金、开展捐资助学、发动和鼓励社会各界捐款捐物等形式资助贫困学生,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职中)、大中专院校时期给予相对等的学杂费资助,确保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建立健全医疗脱贫机制。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城乡医院一对一帮扶计划,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向贫困人口倾斜,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切实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八)实施基本生活保障脱贫。坚持实行“一户一法”,扶贫与济困相结合帮扶措施,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无劳动力贫困户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脱贫。抓紧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实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机制有效衔接,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面、及时享受相关政策。

五、工作职责

全面实行“区负总责,部门联动,镇街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要求,采取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教育帮扶、科技帮扶、金融帮扶、市场对接帮扶等有效帮扶措施,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家庭稳定脱贫。

(一)强化派驻工作组职责。区驻派潭镇工作组要认真履行区委、区政府赋予的工作职责,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项目建设专责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确保每个项目有专人负责,都建设成民心工程、放心工程、精品工程。扶贫“双到”专责组要积极同帮扶镇街保持联系,加强业务指导及日常工作督导,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化脱贫攻坚体系。

(二)落实镇街主体责任。各镇街双到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组织落实双到工作,镇街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扶贫部门要统筹对口帮扶相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现状,研究制定扶贫攻坚具体方案,确保每条贫困村都有脱贫攻坚计划,每户贫困户都有责任人、有脱贫攻坚措施。

(三)落实部门联动职责。区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落实扶贫开发责任,积极从人才、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扶持,充分运用行业资源做好扶贫开发攻坚工作。

(四)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建立各帮扶单位扶贫开发攻坚战工作成效督查问责工作机制区扶贫办及区驻派潭镇工作组依照市的督查办法组织实施,加强对帮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完成扶贫开发攻坚战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采取适当的形式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未完成扶贫攻坚任务的单位进行问责督办,并限令相关单位在市的督查验收时间前完成扶贫开发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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