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石楼镇渔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会议纪要》(十二届〔2014〕5号)精神,为做好石楼镇4条渔村扶贫开发工作,经区领导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石楼镇4条渔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石楼镇4条渔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
意见
区内扶贫开发专责组(代章)
2014年8月1日
附件
关于加快推进石楼镇4条渔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番禺区2013年—2016年区内城乡贫困户扶贫开发工作方案》精神,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石楼镇渔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会议纪要》要求,为加快推进石楼镇渔村经济社会发展,多管齐下,积极帮助4条渔村村民从根本上帮助他们解决好生产生活问题,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现共同富裕、幸福番禺的目标,经实地调研,结合该4条渔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基本情况:
石楼镇群星村、明星村、东星村、卫星村是4个传统渔村,历史上就是广州渔民最为集中的地方之一,历年来为我区的贫困村。4条村共有2898户7311人,有劳动能力5055人,无劳动能力2256人,4条村主要产业为捕鱼。除少部分村民外出经商务工外,大部分村民从事捕鱼劳作。
4条渔村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村集体经济非常薄弱,该4条渔村村集体几乎没有经济收入;二是由于村集体没有经济收入,无法资助村民购买养老保险;三是多数渔船在内河作业,没牌船居多,不能获得国家渔船柴油补贴等相关的补贴。
4条渔村村民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大部分村民仅以捕鱼为生,收入来源单一、收入微薄,2013年村民人均年收入仅9000元;二是部分村民世世代代以捕鱼为生,文化水平低,劳动技能较差,难以从事其他行业工作;三是由于种种原因,村民患病尤其是精神病较多;四是部分村民家庭无住房或住在危房、茅棚,住房问题较为突出;五是部分村民打算经商解决生活出路问题,但缺乏创业资金。
二、帮扶对象
对石楼镇群星村、明星村、东星村、卫星村已核定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000元的贫困户进行帮扶。
三、目标任务
(一)有劳动能力的帮扶对象:2014年年底实现被帮扶的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9720元,2015—2016年每年年底实现被帮扶的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年低收入标准以上。
(二)无劳动能力的帮扶对象:2014年年底实现被帮扶的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2015—2016年每年年底实现被帮扶的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比当年低保标准上浮15%以上。若当年低保标准上浮15%后,未达8000元的,则仍按年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的目标任务执行。
四、帮扶措施
(一)对村的帮扶措施
以村整体增收、贫困户脱贫为目标,通过发展村集体经济来实现帮扶村民致富这条主线,提高村民收入,有效地减少贫困户的增加或返贫现象。要整合利用好渔村周边的旅游资源,结合发展番禺东部旅游休闲产业的契机,统筹规划,完善配套,美化环境,推动渔村整体改造提升盘活闲置用地(牵头单位:区旅游局、区国土房管分局、番禺规划分局)。加快推进中心渔港建设,组建渔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为渔民提供及时可靠的产业化服务(牵头单位:区农业局、区经贸局)。同时,想方设法促进扶持对象增收,缩小收入差距,包括建厂房、商铺、“三旧”改造、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引进高效益的项目等,改善农民股份分配及福利待遇(牵头单位:石楼镇)。
(二)对户的帮扶措施
1、落实渔船渔民补助。为维护渔区社会稳定,制订休渔期渔民生活补助方案,切实保障休渔期间渔民的生活。加大柴油等渔船渔民作业补贴力度,减少渔民捕捞的负担费用,提高渔民的经济收入。(牵头单位:区农业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2、就业帮扶。加大培训力度,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对贫困户进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户科技素质,增强其脱贫致富本领,努力做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同时,充分利用促进就业增长机制,优先保障困难群众家庭人员就业率,对有就业愿望的困难家庭人员进行就业帮扶,确保100%就业。(牵头单位:区人社局;配合单位:石楼镇)
3、信贷帮扶。搭建区内涉农金融机构与贫困户的对接平台,鼓励和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对部分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实施小额信贷,帮助贫困户解决因发展种养殖业、渔业而无资金的问题。(牵头单位:区金融办,配合单位:石楼镇)
4、资助参保。石楼镇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帮助4条渔村解决城乡养老保险中村集体出资部分资金。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确保帮扶对象“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牵头单位:石楼镇;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5、救助帮扶。及时核发低保金及对低收入对象落实优惠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解决医疗方面的实际困难,实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对入住岐山医院的符合条件的精神病人给予解决基本治疗费用和生活费;对出现短时困难的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及时发放价格补贴,减轻价格上涨对贫困户家庭生活影响。(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物价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局、石楼镇)
6、住房帮扶。资助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进行危破房改造,并按照《广州市番禺区慈善会危破房改造资助实施办法》及即将出台的《广州市关于推进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实施方案》,实施渔民安居工程,解决渔民的住房困难问题,改善贫困户家庭的居住条件。(牵头单位:区国土房管分局、区农业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石楼镇、区慈善会)
7、教育帮扶。开展扶贫助学活动,动员和落实贫困户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100%完成学业。对就读小学、初中、高中(含职中),以及全日制大专、本科或以上的贫困户子女进行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他们不因贫困而被动辍学。(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教育基金会、区慈善会、石楼慈善会,石楼镇)
8、结对帮扶。一是由区内扶贫专责组进行组织协调,采取由本区5个镇街结对帮扶形式,每个镇街(新造和小谷围结对1条村)结对1条村,结对街道要做好帮扶规划,积极帮助所结对的渔村,确保完成扶贫开发的任务目标;二是组织区内扶贫对口的区属公有企业、镇内规模企业主动做好4条渔村对接,结对帮扶,提出具体的帮扶方向及发展项目,深入开展扶贫工作,在资金帮扶和引进项目、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信息等发展“造血型”项目方面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同时,发动社会力量和公益等社会团体,对低保、低收入等贫困户在助学、助医、助困、危破房改造方面进行资助。(牵头单位:石楼镇;配合单位:莲花山旅游区、石楼镇慈善会,化龙镇、新造镇、小谷围街、桥南街、沙头街)
五、资金保障
除财政安排资金外,石楼镇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多渠道筹集扶贫开发资金,加大对4条渔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投入。此外,区慈善会和“广东扶贫济困日”募集的慈善资金安排一定比例支持4条村中贫困户扶贫开发工作。
六、工作要求
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建设幸福番禺的政治任务来抓。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真抓实干出成效。一是要建立石楼镇4条渔村贫困户扶贫开发工作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及时处理在帮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二是要建立帮扶工作跟踪检查制度。要定期对本辖区开展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和帮扶成效以及帮扶资金的落实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扶贫工作扎实推进。三是要把石楼镇4条渔村贫困户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区内城乡贫困户扶贫开发工作考评机制,对工作抓得紧,抓得好,成效突出的给予表扬;对工作力度不大,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照“贫困户不脱贫不脱钩”的办法继续帮扶至达到脱贫任务要求,切实把扶贫开发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镇街与渔村结对帮扶一览表
附件
镇街与渔村结对帮扶一览表
镇街 |
结对渔村 |
沙头街 |
群星村 |
化龙镇 |
卫星村 |
桥南街 |
明星村 |
新造镇、小谷围街 |
东星村 |
根据以上镇街(新造镇与小谷围街合起来)的2013年生产总值高低与四条渔村的人口多少进行配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