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援〔2020〕31号
广梅指挥部、梅州市财政局:
根据广州市政府审批同意的《广州市对口帮扶梅州市、清远市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将2020年广州市安排对口帮扶梅州市项目资金15000万元划入梅州市财政局账户。请切实加强帮扶资金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加快推进项目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如期完成对口帮扶工作任务。
广州市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合作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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