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发改价格函〔2018〕127号
广州碧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碧臻花园(一期)物业服务费的申请》收悉。根据《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6〕4号)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经对碧臻花园(一期)前期物业成本进行监审,现核定该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一)高层洋房每月每平方米3.68元(不含水电公摊);(二)叠墅住宅每月每平方米5.73元(不含水电公摊),本收费标准同时作为碧臻花园(一期)前期物业服务招标的最高收费标准,允许下浮。
二、碧臻花园(一期)前期物业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由你公司与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招标结果确定,并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中标物业服务企业须按约定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
三、请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执行中若遇国家调整物业收费管理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如不服本批复,可自接到本批复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或者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路319号区行政办公中心主楼东903室,联系电话:84636756;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联系电话:83228839)或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