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发改价格函〔2018〕81号
广州市番禺余荫山房旅游服务中心:
报来《广州市番禺余荫山房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审批申请》收悉。根据《广州市物价局关于优化调整停车场差别化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4〕97号)和《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委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发改〔2017〕936号)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对外开放的露天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5元/小时·辆,白天时段(8:00-20:00)最高限价15元;夜间时段(20:00-次日8:00)最高限价15元。闭园时间(18:00-次日8:30)月保400元。
二、大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三、停放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超过3小时按该时段最高限价计算,跨时段连续停放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四、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费。
五、你中心须在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前提下方能按以上收费标准执行。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可以下调。
六、请按规定制作明码标价牌,并在停车场每一个入口处及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用标价牌明示机动车停放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做好明码标价及宣传解释工作。
七、如不服本批复,可自接到本批复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或者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路319号区行政办公中心主楼东903室,联系电话:84636756;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联系电话:83228839)或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提起诉讼。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