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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天璞花园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19-11-29 17:06:1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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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发改价格函〔2019〕92号

                              

广州市龙光骏利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璞花园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材料收悉。经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天璞花园住宅(位于番禺区沙头街道内,番禺区三防指挥中心以东、汀根路以西、禺山西路以南地段)前期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3.86元。你公司须以此核定标准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公开招标的最高标准,并根据招投标结果和此核定标准,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请按照所申报的物业服务内容,与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三、在售楼过程中,请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显著位置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并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相关约定须与你公司和物业服务企业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保持一致。

  四、住宅小区自有产权车位的物业服务收费,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每月每车位不高于150元的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与车位产权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

       


                                 番禺区发展改革局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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