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发改价格函〔2019〕88号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你站《番禺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价格和收费审批申请表》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规定,并对客渡轮经营成本构成的资料、数据等进行审核。经研究,你站的客渡船在取得合法营运资质的前提下,收费标准按附件规定执行,请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及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新造渡口所过渡收费标准
番禺区发展改革局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
新造渡口所过渡收费标准
(单位:元/辆·次)
序号 | 收费类别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 | 摩托车 | 2 |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殡葬车、救护车和负有军事任务的军车免收过渡费。 2.凡装载超过城市公路交通管理规则允许的长、宽、高度者,一律加缴“超规费”。 3.驾驶员随车过渡免另收费。 4.21座以上客车、中拖以上拖拉机,按相当的吨位的档次,每辆次收费。 |
2 | 20座以下客车、2吨以下(含2吨)货车、机动三轮车、简易机动车、各种拖拉机 | 10 |
3 | 2吨以上至3.5吨货车(含3.5吨) | 15 |
4 | 3.5吨以上至5吨货车(含5吨) | 20 |
5 | 5吨以上至7.5吨货车(含7.5吨) | 25 |
6 | 7.5吨以上至10吨货车(含10吨) | 30 |
7 | 10吨以上部分(即从第11吨起,每吨加收)四舍五入以元计收 | 2.5 |
8 | 行人过渡(每人次) | 1 |
9 | 自行车过渡(含电动车)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