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 > 价格收费 > 价格标准 > 服务价格

番禺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大夫山森林公园南北门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19-11-28 17:41:03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番发改价格函〔2019〕91号



广州星海数字电视金卡有限公司:  

  报来《大夫山森林公园南北门停车场收费审核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委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发改〔2017〕936号)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你司属下大夫山森林公园南北门停车场在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前提下,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首2小时5元/次,超2小时后5元/小时,24小时最高限价30元;大车首2小时10元/次,超2小时后10元/小时,24小时最高限价60元。

  二、停车不超过15分钟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费;停放超过2小时后,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三、请按规定设置机动车停车场标价牌,在停车场进、出口处及收费处显眼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若省、市上级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改革局

                               2019年11月28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