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发改价格函〔2020〕10号
广州永乐殡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永乐停车场的收费申请收悉。根据《广州市物价局关于优化调整停车场差别化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4〕97号)和《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委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发改〔2017〕936号)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广州永乐灵园停车场主要用于日常前来灵园办理业务及清明、重阳期间前来灵园祭扫的车辆停放,对上述服务对象的车辆免费。
二、对非服务对象的车辆收费标准为:小车2.5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7.5元。停车场月保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每天收费标准的30天之和。
三、跨时段连续停放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四、大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五、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费。
六、你公司须在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前提下方能按以上收费标准执行。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可以下调。
七、请按规定制作明码标价牌,并在停车场进、出口处及收费处显眼位置设立标价牌,做好明码标价及宣传解释工作。
八、若省、市上级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