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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璞悦台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7-01 11:10:2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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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发改价格函〔2020〕11号

广州市番禺区禺城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你公司《璞悦台商住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超政府指导价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核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璞悦台(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道内,市新路北侧、蔡二新村中心三街以西地段)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3.53元(不含水电公摊费用)。此标准为该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公开招标的最高标准,请你公司根据招投标结果和此核定标准,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请按照所申报的物业服务内容与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三、在售楼过程中,请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显著位置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并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相关约定须与你公司和物业服务企业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保持一致。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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