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发改价格函〔2020〕13号
广州市番禺区悦和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何贤医院地下机械式停车场的收费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广州市物价局关于优化调整停车场差别化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4〕97号)和《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委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发改〔2017〕936号)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何贤医院地下机械式停车场主要用于接送病人看病的车辆停放,对接送病人看病的车辆,凭该院当天门诊或住院有关凭证(当天收费收据、住院押金收据)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3.8元/小时·辆(停放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12小时最高限价11元。
二、对非接送病人看病的车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9元/小时·辆(停放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12小时最高限价27元。
三、跨时段连续停放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四、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费。
五、你公司须在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前提下方能按上述收费标准执行,该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可以下调。
六、请按规定制作明码标价牌,并在停车场进、出口处及收费处显眼位置设立标价牌,做好明码标价及宣传解释工作。
七、若省、市上级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八、上述收费标准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前三个月,请你公司及时上报试行情况及提交资料重新审核。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