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 > 价格收费 > 价格标准 > 服务价格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何贤医院临时停车场(美丽华地段)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0-07-16 16:23:52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番发改价格函〔2020〕12号



 广州市番禺区悦和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何贤医院临时停车场(美丽华地段)的收费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广州市物价局关于优化调整停车场差别化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4〕97号)和《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委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发改〔2017〕936号)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何贤医院临时停车场(美丽华地段)主要用于接送病人看病的车辆停放,对接送病人看病的车辆,凭该院当天门诊或住院有关凭证(当天收费收据、住院押金收据)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1.5元/小时·辆(停放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12小时最高限价4.5元。

      二、对非接送病人看病的车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6元/小时·辆(停放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12小时最高限价18元。

      三、跨时段连续停放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四、大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五、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费。

      六、你公司须在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前提下方能按以上收费标准执行。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可以下调。

      七、请按规定制作明码标价牌,并在停车场进、出口处及收费处显眼位置设立标价牌,做好明码标价及宣传解释工作。

      八、若省、市上级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1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