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发改价格函〔2020〕21号
广州市东湖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穗规批〔2014〕243号地块商住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超政府指导价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核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东湖洲花园穗规批〔2014〕243号地块商住小区住宅项目(位于番禺区大龙街傍江东村内,清河东路以南、南沙港快速路以西、雁洲路东侧地段)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3.68元(不含水电公摊费用)。此标准为该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公开招标的最高标准,请你公司根据招投标结果和此核定标准,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请按照所申报的物业服务内容,与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三、在售楼过程中,请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显著位置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并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相关约定须与你公司和物业服务企业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保持一致。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