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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番禺仲元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2-02 18:09:2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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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发改价格函〔2021〕5号

番禺仲元实验学校:

  你校《关于广州市番禺仲元实验学校的调整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通知》(穗发改〔2018〕1074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9〕10号)规定,对你校提供的教育成本构成的相关资料、数据进行了审核。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小学学费(含教科书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26880元,初中学费(含教科书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28500元;全住宿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3500元,中午住宿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1750元。以上收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管理。

  二、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参照公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管理。

  三、请你校对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招生报名开始前不少于30天向社会公示,并要通过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栏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公示,收费应使用规定票据。

  四、以上收费标准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有效期三个学年。请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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