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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丰耀华庭住宅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11-17 18:15:4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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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发改价〔2021〕14号

广州市恒越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司《番禺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价格和收费审批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核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丰耀华庭(地址:番禺区大龙街道亚运大道北侧(原番禺区汽车总站位置))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4.02元(不含水电费公摊)。此标准为该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公开招标的最高标准,请你公司根据招投标结果和此核定标准,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请按照所申报的物业服务内容与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抄送我局。

  三、在售楼过程中,请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显著位置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并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相关约定必须与你司和物业服务企业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保持一致。

  四、如您对我局作出的批复不服,可在收到本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番禺区人民政府(番禺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联系电话:84636756)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复。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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