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 > 价格收费 > 价格标准 > 服务价格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翰盛府1号楼b栋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11-17 18:15:39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番发改价〔2021〕13号

广州番禺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翰盛府”项目单独核定前期物业服务最高收费标准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核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翰盛府1号楼b栋(地址:番禺区钟村街汉溪村地块二,在锦绣香江花园西侧、汉溪东路东侧地段,门牌号:汉兴东路95号)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5.83元(不含水电费公摊)。此标准为该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公开招标的最高标准,请你公司根据招投标结果和此核定标准,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请按照所申报的物业服务内容与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抄送我局。

  三、在售楼过程中,请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显著位置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并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相关约定必须与你司和物业服务企业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保持一致。

  四、如您对我局作出的批复不服,可在收到本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番禺区人民政府(番禺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联系电话:84636756)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复。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5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