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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实施农副产品价格调控的通知

来源: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2-01-24 18:14: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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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联社:

  请各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成员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贯彻落实。请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科工商信局、市场监管局、供销联社阅知。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1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实施农副产品价格调控的通知

  穗发改〔2022〕1号

  

各区发展改革局,广州连锁经营协会,各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成员单位:

  根据《广州市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预案》要求,为稳价惠民,保障2022年春节期间农副产品价格平稳运行,现就春节期间农副产品价格调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控实施时间

  本次价格调控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至1月31日,共5天。

  二、调控参与单位

  我市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成员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详见附件1)。

  三、调控品种和调控价格

  价格调控品种以我市主要农副产品价格监测品种为主,包括大米、食用油、猪肉、鸡蛋、家禽、蔬菜6大类。

  价格调控期间,生产、储备、配送等环节的项目单位应加强与我市平价商店对接,在保障正常供应量的前提下,按照不高于调控前一周同品种同规格农副产品的市场平均批发价格(以广州市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中心发布的价格为准) 供应我市平价商店;平价商店项目单位应在保障正常供应量的前提下,按照蔬菜类比市场平均零售价格(以前一天广州市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中心发布的价格为准)低15%以上,大米、食用油、猪肉、鸡蛋、家禽类比市场平均零售价格(以前一天广州市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中心发布的价格为准)低5%以上的价格销售农副产品(具体调控品种和调控价格见附件2和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实施农副产品价格调控是政府稳价惠民的重要举措,也是项目单位需履行的保供稳价义务。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调控措施落实到位。各项目单位参与价格调控的情况将作为2022年度绩效评价和项目库动态调整的考评指标。

  (二)认真实施。各项目单位要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合理安排生产,有效组织货源,确保春节期间正常供应和销售。调控期间,要及时关注广州市菜篮子价格,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制定参与调控农副产品的销售价格。规范使用平价专营区、平价农副产品标识,做好明码标价。保存好参与调控农副产品的供应、销售台账、价格对比表和调控商品区域布置情况等相关资料,以备查验。2月15日前,请各项目单位将春节价格调控情况统计表(附件4)、执行春节价格调控的书面报告、价格调控相关佐证资料提供给其受理所在区的发展改革局或市发展改革委。

  (三)加强指导。各区发展改革局在价格调控期间要加强对辖区内各项目单位的工作指导,确保价格调控措施执行到位。2月21日前,请各区将价格调控情况以及区受理入库项目单位报送的书面调控情况、统计表等资料一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价格调控处)。广州连锁经营协会加强行业内部自律和沟通联络,积极引导平价商店项目单位做好价格调控工作。

  

  附件:1.2021-2022年度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单位名单

  2.生产、储备、配送项目单位价格调控品种和调控价格

  3.销售环节项目单位价格调控品种和调控价格

  4.2022年春节期间价格调控统计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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