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发改价格〔2020〕4号
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价格管理政策文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要求,我局对相关价格管理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规范我市进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配套服务性收费问题的通知》等3份文件(具体见附件2)同时废止。凡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文规定不符的,按本文执行。
附件:1.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价格管理政策文件的通知
2.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废止的部分价格管理政策文件目录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8日
附件1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价格管理政策文件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局: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精神,我委对已退出政府定价管理的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价格相关政策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关于代理报关服务收费等问题的批复》等23件价格管理政策文件予以废止。
请各区抓紧清理废止相关价格管理政策文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2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废止的部分价格管理政策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