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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公告2017年第4号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8-11 10:34:1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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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公告2017年第4号


按照《旅游法》,以下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穗旅罚字[2017]第4号,广州番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龚世平,违规内容: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处罚情况:一、责令改正,二、罚款二万一千元;处罚依据:《旅游法》第五十七条、《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广州市规范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14条标准。处罚作出日期: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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