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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来源:番禺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22 09:44:3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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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你单位未按规定提交2021、2022年度报告,以上行为违反了《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含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

  如果你单位对本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

  2025年1月22日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禺山大道104号505室

  联系部门: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020-84699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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