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提示
1.警惕不法分子盗取信息并推销殡仪服务。广州市各殡仪馆不会主动电话推销殡仪服务。家属在亲人去世前后接到推销殡仪服务的电话或有人主动上门洽谈,一般为“黑中介”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后的不法行为。切勿相信任何电话或主动上门的推销,警惕在医院等场所冒充殡仪馆诱导殡葬高消费的行为。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联系各殡仪馆咨询。
2.核实是否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广州市免除遗体接运、冷藏防腐、遗体告别、遗体火化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户籍人员最高可减免1680元,非户籍人员最高可减免1330元,本市困难群众最高可减免3540元。请留意中介或服务机构是否重复收费。
3.谨防“一条龙服务”和“套餐”陷阱。有些机构利用群众不熟悉殡葬政策和业务流程的特点,声称提供“一条龙”服务,不签订服务合同,不告知政府免费项目,不逐一明确服务项目收费情况,并以所谓“套餐”或“一口价”收费。
4.严禁收取“代办费”“加急费”和红包。全市殡仪馆均无委托代办服务,不收取任何“代办费”“加急费”,工作人员严禁收受任何红包、利是,各殡仪馆均设有大量监控录像予以全程监督。切勿相信“内部有熟人可以快捷办理手续,需要红包打点”等谎言。
5. 不得违规接运、外运遗体或土葬。运送遗体须用殡葬专用车辆。遗体应就地火化,如因特殊情况需外运,应报殡葬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6.选择“一站式联办”。全市各殡仪馆提供“身后一件事”联办服务,可办理户籍注销、公积金封存提取等16事项,办事快捷、服务周到,市民可直接到经办殡仪馆办理。
您在办理殡葬事务时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保留证据并立即报警或举报(电话:110或广州市殡葬监察大队:020-87053456,电子邮箱:binzglc@gz.gov.cn)。
一、广州市各殡仪馆联系方式
(全市共有5个殡仪馆,如需办理丧事,建议直接联系就近殡仪馆)
二、广州市、区殡葬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提供殡葬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受理有关投诉举报)
三、广州市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
上表所列,未选择的项目不能减免;未达到单项最高减免限额的,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进行减免。广州市户籍人员最高减免金额1680元,非户籍人员最高减免金额1330元,广州市困难群众最高减免额3540元。
四、死亡证的签发
在广州市辖区内死亡,家属及有关人员应首先联系相关部门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
1.在家里、养老机构内死亡的,哪个部门签发死亡证?
年老而终或因病去世的,家属应联系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意外身亡或无法判断死因的,家属应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
2.在医院去世或120出车救治后死亡的,哪个部门签发死亡证?
正常死亡的,负责救治的医院签发。
无法判定是否正常死亡的,医院应向公安机关报警。
3.申请签发《死亡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人口死亡申报单;(在家和养老机构死亡、公共场所和其他场所死亡,申报者在社区卫生机构领取填写)
(2)逝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死亡的,可提交出生证明或母亲生育证、产检病例等佐证材料代替)
(3)申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逝者生前病历、健康体检、居民健康档案等材料;(在医院内死亡可免提交;在养老机构内死亡的,须提供《广州市养老机构死亡报告书》第三联)
(5)若已报警,公安机关排除非正常死亡的,应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公安机关部门涉尸事(案)件调查表》。
4.《死亡证》遗失,可以补办吗?
如遗失《死亡证》,逝者家属可以向原发证单位申请补发一次。
五、遗体的收运和外运
《死亡证》签发之后,家属(承办人)、医疗机构、公安机关应立即通知市或区殡仪馆用殡葬专用车收运遗体,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运遗体。
1.可选择哪个殡仪馆收运遗体?怎么报丧?
可依据就近原则或家属意愿,通知殡仪馆(全市共有5个殡仪馆)收运遗体,可选择拨打报丧专线或线上报丧。
(1)报丧专线。各殡仪馆报丧专线详见《一、广州市各殡仪馆联系方式》。
(2)线上报丧。逝者家属也可登录穗好办APP,搜索“死亡人员遗体的收运”服务项目填写信息报丧。
注:在医疗机构去世的,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负责报丧。
2. 非本市户籍的逝者遗体运往外地,需要办什么手续?
(1)运往其他省市
在本市死亡人员,其遗体应在本市火化。非广州市户籍逝者,有特殊原因需将遗体运往外地办丧的,由逝者家属提出申请,经遗体运往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书面同意,并经本市殡葬管理机构批准后,须用殡葬专用车辆运送。(具体流程详见《1.遗体运往广州市外的办理流程》)
(2)遗体运往境外或港澳台地区
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和港、澳、台同胞以及外国人在本市死亡,其亲属要求将遗体运往境外或港澳台地区的,须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遗体出境手续。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广州服务点: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市殡仪馆),电话:020-87087506。
凡患鼠疫、霍乱、天花、炭疽、麻风、艾滋、狂犬病、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白喉、脊髓灰质炎等疾病致死亡的人员,遗体应直接在本市火化,不得办理外运。
六、殡殓手续的办理
遗体接运至殡仪馆后,家属(承办人)可到殡仪馆办理殡殓手续。逝者为广州市户籍的,须先办理户籍注销手续,为节省时间,建议符合条件的市民申请“身后一件事”联办。市民政局、政数局联合公安、卫生健康等8部门推出的“身后一件事”可联办16项事务。
(一) “身后一件事” 联办业务
1.申请联办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逝者,其家属(或承办人)可提出联办申请:
(1)在我市正常死亡;
(2)逝者户籍所在地为广州;
(3)逝者为非户主、逝者为家庭单人户户主、逝者为家庭多人户户主,且未注销户籍。
(4)逝者非因患鼠疫、霍乱、天花、炭疽、艾滋、麻风、狂犬病等传染病致死;
(5)逝者遗体非超期防腐遗体;
(6)逝者宗教信仰对遗体处理没有特殊要求。
我市户籍居民在外地死亡,已运回广州各殡仪馆办丧,且符合上述第(3)至(6)条件的,也可以申请联办。家属已注销逝者户籍的,无法再申请其他事项联办。
2.可以申请联办哪些事项?
(1)遗体处理(含接运、殡仪业务);
(2)户口注销;
(3)暂停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4)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5)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销户及支取余额确认;
(6)停止发放高龄老人补(津)贴;
(7)终止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8)终止特困供养待遇;
(9)终止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保障待遇;
(10)开具火化证明;
(11)逝者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
(12)逝者住房公积金提取;
(13)停止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4)停止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5)停止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各类优抚优待待遇及各类抚恤补助的发放;
(16)停止老年人优待卡优待待遇。
3.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申请联办?
遗体被接运至殡仪馆后,丧事承办人即可申请“身后一件事”联办。
(1)现场申办。申请人在经办殡仪馆现场填写“身后一件事”登记表并核验联办所需纸质材料。
(2)在线申办。申请人登录省政务服务网选择“身后一件事” 或“穗好办APP”首页“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身后一件事”专栏,填写登记表,并在经办殡仪馆现场核验联办所需纸质材料。
4.申请联办需要现场核验哪些材料?
(1)逝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第3联;
(3)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5.各联办窗口咨询电话详见《一、广州市各殡仪馆联系方式》
七、殡殓业务
1.殡仪馆内办丧有哪些流程?如何办理?
(1)业务洽谈
在完成“身后一件事”联办申请或户籍注销(非广州市户籍不做强制要求)之后,家属(承办人)与殡仪馆业务人员洽谈,选择遗体告别时间、告别厅、场次,选定花圈、挽联、办葬用品等,根据需要选择个性化服务项目,签订服务协议,详列服务清单。
在办理殡殓业务时,可申请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详见“惠民殡葬政策”的相关指引。
(2)遗体出殡火化
按照约定的时间举办告别仪式、遗体火化。
(3)领取骨灰和遗体火化证
2.各殡仪馆业务咨询电话详见《一、广州市各殡仪馆联系方式》。
八、殡葬基本费用减免的申请
1.在本市辖区内死亡办丧,可以申请减免哪些费用?
在广州市内去世人员,丧事承办人在广州市内各殡仪馆办理殡殓业务时,可申请殡葬基本6项费用减免;逝者生前为本市户籍的,还可申请骨灰寄存(5年内)费用减免。(详见《三、广州市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
申请减免需要填写、核验以下材料:
(1)现场填写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各经办殡仪馆提供)
(2)逝者为广州市户籍的,其丧事承办人出示逝者生前户口本原件;
(3)出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第3联原件;
(4)出示丧事承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逝者为困难群众,可以申请减免哪些费用?
逝者为广州市户籍且属于以下人员之一的,丧事承办人可直接在经办殡葬服务单位办理减免手续,可申请13项费用减免。(详见《三、广州市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
(1)特困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员;
(4)支出型困难家庭人员;
(5)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
本市户籍烈士遗属和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参照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申请所需填写、核验以下资料:
(1)现场填写《广州市困难群众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
(2)经办单位查验逝者及承办人身份信息;
(3)经办单位查验逝者《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九、骨灰安葬、安放
我市范围内严禁散埋乱葬,积极推行绿色节地生态安葬,除每年常态化组织骨灰撒海(海葬)活动外,各经营性公墓也均有推出草坪葬、花坛葬、壁葬等节地生态葬法,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补贴补助,建议市民朋友优先选择节地生态安葬。
(一)骨灰撒海
1.骨灰撒海活动收费吗?
逝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免收其骨灰撒海服务费用(含2名亲属参加出海活动的费用):
(1)生前为广州市户籍居民;
(2)在本市死亡并火化的非户籍人员;
(3)生前迁往港、澳、台及海外的原广州市户籍人员。
2.如何报名参加骨灰撒海活动,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1)现场报名:广州市骨灰撒海活动办公室(燕岭路394号)咨询电话:020-87053636。
(2)穗好办APP报名:首页选择“热门服务”民政专题“骨灰撒海预约服务”进行报名。
撒海活动的具体流程详见《4.广州市骨灰撒海活动流程图》。
3. 参加海葬活动就有补贴吗?
逝者生前为广州市户籍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可申领2000元补贴,申领的具体要求详见《5.骨灰撒海补贴申请须知》。
4.可以委托办理骨灰撒海吗?
预约环节,可通过穗好办APP进行预约。现场确认环节,可委托其他人办理,须出具委托书。出海环节,活动方提供委托服务,家属无法前往的,可委托主办方海葬骨灰。
家属不参加出海仪式且对撒海时间没有要求的,可以省去预约环节,在工作时间携带逝者骨灰到广州市骨灰撒海活动办公室办理委托手续。
(二)骨灰寄存(安放)
1.广州市有哪些骨灰寄存设施?如何申请减免寄存费用?
目前,全市共有150余处可供骨灰寄存的殡葬服务场所/单位(详见下文),请逝者家属(承办人)结合实际自主选择并按规定办理寄存手续。
温馨提示:原则上应选择户籍所在地的骨灰楼就近就地寄存;部分殡葬服务单位(骨灰楼)剩余安放格位不多,可能需要轮候;我市可选择的寄存场所较多,建议市民群众不要扎堆择位。
寄存费用减免:逝者为广州市户籍,家属(承办人)可申请寄存(安放)费用减免,具体减免标准为:从火化之日起不超过5年,70元/具/每年,每具寄存总费用不超过350元。本市户籍困难群众可申请减免10年,每具寄存总费用不超过700元。部分骨灰楼(安放地)本身不收取寄存费,则不予减免。
(三)经营性公墓安葬
1.我市有哪些经营性公墓?有树葬、花坛葬等生态葬吗?
我市现有12家经营性公墓,可提供寄存(格位葬)、花坛葬、树葬、草坪葬等不同种类的生态葬法,具体服务名录及生态葬式详见下文。
2.经营性公墓生态葬费用减免申请条件?
(1)本市辖区内经营性公墓提供的,使用可降解容器包装后或者直接埋入土中,不立碑、不设硬化墓穴的骨灰还林服务(含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
(2)选用骨灰还林安葬方式,逝者或者申请人为广州市户籍的,可以减免800元骨灰还林(含服务、材料管理维护等)费用。
十、户籍人员在外地死亡的丧事办理
1.本市户籍人员在外地死亡,需将遗体运回本市办丧怎么办理?
我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外去世,建议在当地就近办理丧事。如确有需要将遗体运回广州办丧的,请按照死亡地相关部门要求办理审批手续,由当地殡仪馆或我市辖内各殡仪馆使用殡葬专用车接运遗体。
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去世,遗体(骨灰)运回广州进行告别、火化的,须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遗体(骨灰)入境手续。具体办理方: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广州服务点设在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市殡仪馆),电话:020-87087506。
2.本市户籍人员遗体在外地火化的,可以申请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吗?
在遗体火化之日起6个月内(以殡葬服务费用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丧事承办人可以申请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报销手续。
受理部门:逝者户籍所在地街、镇民政工作机构
现场填写、核验以下材料:
(1)现场填写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报销申请表(经办街、镇提供);
(2)出示逝者生前户口本原件;
(3)《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第3联原件;
(4)出示丧事承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5)出示丧事承办人银行卡或存折;
(6)出示逝者火化证原件;
(7)出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发票。
注:分别按照普通户籍人员、困难群众的减免项目及标准予以报销。在火化当地申请了费用减免的,已减免的项目则不再予以报销。
十一、祭扫服务
我市祭扫比较集中的时间段为清明节、重阳节及其前后的周末等,建议市民错峰祭扫、低碳出行。在祭扫高峰时间需进行预约,请市民关注“广州民政”微信公众号关注预约要求,提前预约,文明祭扫,并遵从各场所管理要求。
十二、附录
1.遗体运往广州市外的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市殡葬管理处:天河区燕岭路394号,020-87053456。
花都、番禺、增城、从化区民政局详见《二、广州市、区殡葬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2.全市经营性公墓名录及节地生态葬式
以上收费为申请减免前的价格,葬式及收费以市民政局最新公示为准,符合条件的,委办人可直接向墓园申请800元费用减免。福山公墓花坛葬项目已免除服务费用,不用再次申请减免;新塘公墓对家属实行二次减免,申请减免后不用支付费用。生态安葬服务一般不设名额限制,可随时报名,倡导市民群众支持选择生态葬式。
3.广州市骨灰安放设施名录(部分)
注:其他只面向镇街、村居户籍逝者提供服务的骨灰楼、安放地信息,可扫文末二维码进入广州殡葬服务网站,输入“广州市骨灰安葬(放)设施名录”获取。
4.广州市骨灰撒海活动流程图
5. 骨灰撒海补贴申请须知
补贴标准:按每具骨灰2000元标准发放补贴。
申请条件:
2013年1月1日后死亡的广州市户籍人员,其骨灰撒海的(广州市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撒海活动),申请人可以申领2000元骨灰撒海补贴。
申请人为逝者生前依法委托办理骨灰撒海的受托人、逝者生前的法定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不含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现场填写、核验以下资料:
1.现场填写广州市骨灰撒海补贴申请表;
2.出示逝者户口注销页或带户口注销章的死亡证原件 ;
3.出示逝者《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第3联原件;
4.出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5.申请人的社保卡号或银行账户(银行卡、存折)(户名须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受理时间:8:30-12:00,13:00-16:30(周六日正常办公,法定节假日请提前电话确认:020-87053636)
地点:广州市骨灰撒海活动办公室(天河区燕岭路394号)
公交:武警医院站;地铁:燕塘地铁站C出口
发放时间:
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在当批次骨灰撒海活动结束后2个月内将补贴划入申请人提供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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