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灾多发期,为制止不文明祭扫行为,倡导低碳环保祭扫方式,有效严防山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祭扫服务场所、散葬坟墓区、林木分布区等禁燃区域实施下列行为:
(一)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
(二)上坟点烛、烧纸钱、烧纸扎祭祀用品等使用明火行为;
(三)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烤火、野炊等非生产用火行为;
(四)其他易引发山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二、对不听劝阻强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燃区域,并引发山林火灾等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朋友遵守严禁明火规定,提倡鲜花祭扫、无烟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服从公安和祭扫服务场所的指挥和管理,注意保护自身安全,自觉维护祭扫现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祭扫,安全祭扫。
特此通告。
广州市番禺区清明工作指挥部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