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 > 审批改革 > 改革信息

番禺区海域使用权登记从11月1日起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11-09 01:52:26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2017年11月1日上午,区国土规划局与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就番禺区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统一登记进行了交接仪式,我区海域使用权登记统一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实施。区国土规划局、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的主要领导以及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参加了有关会议和交接仪式。

省、市、区的部署和要求,区国土规划局与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坚决贯彻落实,经过认真沟通,签订了《关于海域使用权登记资料整理移交备忘录》,确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海域使用权登记统一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实施。双方还对我区海域使用权登记资料整理移交的部门人员、档案范围、档案标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海域使用权是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要内容,继林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做好不动产登记与海域管理工作衔接,对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强化海域物权保护、加强海洋管理、方便企业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区国土规划局和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将继续加强沟通、协调,不负人民重托,共同为我区海洋实业的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