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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继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7-26 01:50:3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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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区以优化市场化国际化法制化营商环境为目标,继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全区新增市场主体19002 户,同比增长11.46%。截至6 月底,我区共有各类商事主体24 万户,继续位居全市第三位,其中企业数量为10.55 万户。

一是实施商事主体设立登记便利化措施,一日可核发营业执照。压缩审批时限,企业开业一个工作日核发营业执照;进一步放宽场地证明登记要求,精简审批材料。实行容缺登记,申请人承诺在合理的时间内补正材料的,先行受理并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二是实施全程电子化登记制度,实现“零”到场服务。实现了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归档、网上公示等全流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实现“零”到场服务,提高商事主体登记便利化、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三是实施住所(经营场所)和经营自主申报制度,进一步减少提交证明材料。申请人办理商事主体设立登记时,可提交《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表》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无需提交场地证明材料。此外,实施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制度,对不涉及许可事项的经营范围,商事主体可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也可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自主申报、个性化表述经营范围,进一步减少商事主体办事材料。上半年,我区实施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的商事主体共3690 户,占开业市场主体的19.42%。

四是实施“审核合一”制度,优化内部审核流程。对商事主体的设立、备案等简单业务实行“审核合一”,在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基础上,减少中间审批环节,实现内部流程扁平化,提升审批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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