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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许可证核发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09-26 08:02:2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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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番禺区水务局

行政许可程序:

需提交资料、证件:

  1.河道采砂申请表(1份)

  2.经营河砂业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1份)

  3.采砂船舶登记证书、检验证书复印件(1份)

  4.标明经纬度坐标或者岸线距离的采砂申请范围平面图(1份)

收费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标准

收费地点

收费依据

1

河道采砂管理费

行政收费

1/立方米

广州市番禺区水利局

粤价费(1)字[1993]112号文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3、《广东深河口滩涂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4、《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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