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单位:番禺区城市管理局
行政许可程序:
需提交资料、证件:
1.书面申请(列明经营性质、地址、方式、规模等项目以及生产销售计划)
2.填写《广东省木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经营场所及储存设施的合法使用证明(房地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检尺员证或聘请检尺员合同书
6.公安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收费项目:无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依据:《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