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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09-23 08:51:1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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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番禺区城市管理局

行政许可程序:

需提交资料、证件:

  1.填写《林业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生产用地使用证明和资金证明材料

  3.采种林分证明及生产地点检疫证明

  4.林木种子检验、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5.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贮藏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6.(1)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或者国家林业局品种权转让公告、强制许可决定。

  (2)申请领取林木良种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国家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颁发的林木良种证书复印件

收费标准: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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