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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09-23 08:45:5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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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番禺区城市管理局

行政许可程序:

需提交资料、证件:

  1.填写《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和资金证明材料

  3.林木种子加工、包装、贮藏设施设备和种苗检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4.林木种子检验、贮藏、保管等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5.(1)申请领取林木良种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国家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颁发的林木良种证书复印件。

  (2)申请领取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供自有品种的证明或者选育目的品种情况介绍。

  (3)申请领取林木种子进出口业务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具有林木种子进出口贸易许可的证明。

收费标准: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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