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单位:市公路局南城分局
提交材料:
1、填写《路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能证明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该组织主要行政领导人身份证明书
3、委托代理人办理许可申请的,提交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经办人提交身份证和工作证
4、相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5、道口设计图
6、铁路、道路与公路连接开设道口的,应提交相关的设计、施工单位资质文件
7、安全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施工期限、施工围蔽方案、施工标志设置方案、疏通交通措施、交通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第四十四条;《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三条、第二十一条;《路政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