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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换证、增项)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11-18 08:03:5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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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换证、增项)

设立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2009〕年第9号公布)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受理单位

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开始办理时间

201471

事项定性

(内部)

受理     初审      □√审批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备案一般业务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六十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五十个工作日

办事对象

面向个人  面向企业

受理地点

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02

咨询电话

84622408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及份数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1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2

《广州市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2

申请人治理结构图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2

《广州市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3

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

《广州市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4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2

《广州市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5

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关键设备标有参数(已列入申请书内容的不单独提供),并附生产设备、设施购置资产证明或租用证明复印件2

《广州市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6

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配料、投料工序必须设为生产关键控制点,注明所有食品原料、辅料及食品添加剂)和设备布局图2

《广州市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7

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名单2

《广州市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8

食品检验设备清单2

《广州市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9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1

《广州市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10

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2

《广州市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11

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2

《广州市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12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2

《广州市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13

其他相关证书,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复印件2

《广州市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14

涉及产业政策的食品、首次申请的企业,由省生产许可审查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核查申请人需将申请材料中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产品执行标准、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电子文档发送许可办事部门指定邮箱

《广州市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15

食品生产许可检验申请书1

《广州市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16

原食品生产许可证(含正、副本、副页)复印件2

《广州市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17

获证期间2年内的各种可追溯生产记录清单2

《广州市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18

委托人员办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

《广州市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该事项的审批条件

 

该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标准

收费地点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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