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 > 审批改革 > 目录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09-17 01:08:15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设立事项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五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受理单位

区工商分局

处理流程

受理   初审   审批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备案一般业务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20 工作日;承诺时限: 5 工作日

办事对象

面向个人      面向企业

受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后大堂工商注册大厅  

咨询电话

84690916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序号

现在

原来

1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1 、 企业住所证明(变更经营场地的提交) (一式一份)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2 、 负责人身份证、计生证、暂住证(非广州市户口人员)和大壹寸免冠近照一张(变更负责人提交) (一式一份)

3

企业住所证明(变更经营场地的提交)

3 、 营业执照正、副本 (一式一份) 

4

营业执照正、副本

4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一式一份)

5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许可文件

5 、 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文件 (一式一份)

6 、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一式一份) 

7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一式一份) 

该事项的审批条件

该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标准

收费地点

收费依据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继续访问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