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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增设事项)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0-16 02:19:3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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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

设立事项依据

一、《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三十八条: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第三十九条: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兼并其他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或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依照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二、《关于进一步下放电影放映相关行政许可权限的通知》(粤广局发201323号)第一点:自文件下发日起,我省“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等工作,实施机关由原来的“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进一步下放到“县级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我省含外资成分的电影放映单位审批程序不变。

受理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开始办理时间

20151022

事项定性

受理     初审      审批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备案 一般业务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60工作日;承诺时限:20工作日

办事对象

面向个人 面向企业

受理地点

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文广新局政务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

84612086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与份数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1

《广州市番禺区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表》(原件1份)

《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三十八条: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第三十九条: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兼并其他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或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依照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

《营业执照》和《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复印件1份,受理时核对原件)

《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三十六条 设立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  

3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受理时核对原件;属分公司申请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收复印件并盖公司章确认)

《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三十六条 设立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4

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所在镇街出具的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1份,提供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受理时核对原件)

1.《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三十六条 设立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2.《关于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若干问题的意见》(穗府办〔20121号)第三点、第四点

5

《房地产租赁合同》(合同需登记备案。属自有产权的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复印件1份,受理时核对原件)

   1.《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三十六条 设立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2.《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第十二条。

6

场地平面图(电影放映场有固定的售票窗口、放映机房和洗手间,具备两条以上的消防通道)(原件1份)

《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三十六条 设立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7

电影放映必须的放映设备、银幕和音响器材的清单(复印件1份,受理时核对原件

《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三十六条 设立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8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受理时核对原件)

《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三十六条 设立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9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复印件1份,受理时核对原件)

1.《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三十六条 设立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10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正、副证(原件)

《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三十六条 设立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一、变更单位名称提供表中1245810项材料(属自有场地不需提供表中第5项材料)

      二、变更法人代表、负责人、经济性质、注册资金提供表中12310项材料。

      三、变更经营地址门牌号码需提供表中124510项材料(属自有场地不需提供表中第5项材料)。

      四、改建、扩建、迁址需提供表中1245678910项材料(属自有场地不需提供表中第5项材料)。

该事项的审批条件

  

一、有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场所和设备。

五、电影院应当符合《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数字电影技术要求》等技术规范。

 

该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标准

收费地点

收费依据

 

无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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